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2022 臺北國際烘焙暨設備展 米糧烘焙精品館參展廠商遴選辦法

  • 活動日期

    2021-10-01 ~ 2021-10-01

  • 費用

    詳見主辦單位規定

  • 主講人

    詳見活動內容

主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 前言:
為拓展國產米糧精品市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以下簡稱本署)規劃於亞太區具指標性烘焙盛會「2022年臺北國際烘焙暨設備展」設置「米糧烘焙精品館」(以下簡稱本展館),遴選以國產米或國內產製之米穀粉量產米糧烘焙精品之廠商參展,並搭配亮點造勢活動,以吸引國內外經銷商及消費者之關注,擴大國產米糧精品消費市場。
  • 主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 會展資訊:
    • 名稱:2022臺北國際烘焙暨設備展(https://www.tibs.org.tw/)
    • 時間:111年3月17日(四)至3月20日(日),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6時,共計4日。
    • 地點:臺北世界貿易中心-南港展覽館1館上層展場(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號4樓)。
    • 展出方式:3月17日為專業參觀日,僅限持邀請函之專業人士入場;3月18日至20日開放一般民眾購票入場。
    • 進撤場時間(暫訂):
      1. 展位布置:111年3月16日(三):下午2時至6時。
      2. 展覽撤場:111年3月20日(日):下午6時至8時。
      3. 進撤廠及參展期間等相關資訊將統一於展前說明會說明。
  • 展區規劃及費用
    • 展區規劃:本展館總面積約270平方公尺,預計甄選16-20家廠商參展,每家參展廠商以1個展位為限,全區裝潢由本署依整體形象考量統一規劃。
    • 參展費用:
      1. 前揭展會參展展位租金原價為新臺幣51,450元,獲選廠商可獲免費參展資格,並由本署提供公司招牌、展示桌、燈具、地毯等基本設備,惟展位其他布置追加費用須由廠商自行負擔。
      2. 由本署負責場地租金、整體形象設計及裝潢、公共設施、水電費、展覽廣宣品製作及媒體廣宣等費用,非上述所提內容項目內之參展品相關費用、個別廠商展位內專用冷藏、冷凍設備、參展人員差旅費及停車費等,由參展廠商自行負擔。
  • 參加遴選廠商資格:
    • 應為中華民國立案之企業、公司行號、農會、生產合作社(場)或其他農民團體,依法繳稅,並無違法紀錄者。
    • 符合本署展館「米糧烘焙精品」參展主題,並具有下列條件:
      1. 可開立統一發票、具開拓國產米糧烘焙精品行銷業務能力(包括商流、營運、行銷推廣等)。
      2. 展覽期間參展廠商應派遣洽商人員(至少2名)全程參展,值班照料展場樣品及接洽交易事宜,具外語能力尤佳。
      3. 產品標示及相關文宣須明列產品為國產米或米穀粉製成(成分標示亦可)。
      4. 配合本次展覽活動應提出具體促銷優惠方案,提供主辦單位列入媒體廣告宣傳,如現場滿額送好禮、展場專案優惠價、買大送小等,並應考量廠商對國內外廠商洽談能力及既有銷售通路實績者為優先。
      5. 參展廠商至少應具備有下列任一條件
  1. 曾獲頒本署或其他政府單位辦理之活動獎項
  2. 曾參與本署相關展銷活動(或產業輔導計畫)
  3. 已取得食品衛生安全或品質管理之相關認(驗)證資格,如產銷履歷、CAS標章、有機驗證,或通過SQF、ISO、HACCP驗證、Halal認證等。
  • 參展產品:獲選參展廠商現場參展產品應通過審查並符合下列原則
  • 米糧烘焙產品類:係指新型態、方便儲運、具創新及消費潛力,並以國產稻米或國內產製米穀粉為主原料,且已量產上市並具穩定內(外)銷通路之米糧烘焙蒸炊製品,或以國內產製之米穀粉為限
  • 上開國產稻米定義係指以臺灣各地區所生產之稻米,包含白米、糙米、發芽米、碎米、米穀粉及其副產物如米糠等稱之。
  • 為聚焦國產米糧烘焙精品主題,未符上述定義之產品、原物料,或與本署展館主題無關,且不符「烘焙精品」精神之品項,不予納入本次遴選,如生鮮農特產品(蔬果)、初級加工產品(包裝食米、大豆、紅豆)或米粒型產品(飯糰、米粄)、飲品(米漿、豆漿)等,有關品項認定,由本署聘任之審查小組研商並採共識決認定。
  • 參展廠商遴選:依參展廠商所提企劃書內容遴選至多20家廠商參展,並依下列項目及計分標準遴選
項目 計分標準及說明
公司背景及簡介說明(15分) 公司營運規模、通路鋪貨能力、品牌知名度及推動主力產品與國產米糧連結性。
商品潛力
(30分)
參展產品之新穎性、創意度、產品優勢及多樣性、市場消費潛力及是否屬國產米糧烘焙精品【標示明列產品為國產米或米穀粉製成(成份標示亦可)】
可開立統一發票證明(10分)
  1. 具手開發票得5分、具收銀機發票得10分。
  2. 廠商應出具開立統一發票相關證明
產品原料來源
(15分)
參展產品使用國產米糧原料或國內產製之米穀粉原料比例。
近3年參展經驗或實績(5分)
  1. 近3年參加本署辦理之烘焙展或精品展銷會:
  1. 1次以上或每日銷售營業額達新臺幣5千元以上:得2分。
  2. 2次以上或每日銷售營業額達新臺幣1萬元以上:得3分。
  3. 3次以上或每日銷售營業額達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得4分。
  4. 4次以上或每日銷售營業額達新臺幣3萬元以上:得5分。
  1. 本項以本署內部營業統計資料為準,最高分以5分為限。
廠商場佈及展銷能力(15分) 廠商配置具備外語能力之現場人員、自備海報或傳單等相關宣傳品準備、展位佈置規劃能力、促銷優惠或其他與消費者互動方案之吸引度及創意性。
政策配合度(5分) 曾參與本署稻米相關產學合作計畫、米糧亮點產品輔導計畫、國產包裝食米暨米食製品品牌形象輔導計畫或參與本署辦理競賽、活動(米糧俱部展售活動、精饌米獎、米糧烘焙精品選拔活動及米穀粉相關創意競賽等),參與每年每項活動或計畫得1分,上限為5分。
食品衛生安全或品質管理之相關認驗證資格(5分)
  1. 取得產銷履歷、CAS標章、有機驗證,SQF、ISO、HACCP、Halal等認(驗)證計分
  1. 具產銷履歷、CAS標章、或有機驗證者,具1項認(驗)證:得2分計、具2項認(驗)證:得3分、具3項認(驗)證:得4分、具4項認(驗)證以上:得5分。
  2. 其他類驗證,具1項認(驗)證:得1分、具2項認(驗)證:得2分、具3項認(驗)證:得3分、具4項認(驗)證以上:得4分,具4項認(驗)證以上:得5分。
  1. 本項最高分以5分為限(廠商應檢附取得認(驗)證相關證明文件)。
備註:廠商應依實際情形填寫企劃書,如填寫不符經查確認,本署得取消廠商參展資格。
  • 參展廠商報名:
(一)廠商應備資料:
  1. 參展報名申請表1式7份(格式請參考附件1)。
  2. 參展報名申請表附件:
    1. 公司登記資料影本1份(可逕行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http://gcis.nat.gov.tw 查詢列印)。
    2. 出具開立統一發票相關證明。
    3. 驗證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TQF、HACCP、ISO 22000等證明文件
    4. 獲獎或參展證明文件。
    5. 曾與本署產學合作、接受輔導計畫、參與競賽或活動之證明文件。
  3. 參展同意書(附件2)及聲明書(附件3)各1式1份。
(二)報名方式:
      1. 有意願報名參展廠商請以紙本方式提出申請,並於110年10月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收件地址(農糧署臺北辦公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5樓糧食產業組林昭吟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937231轉546),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2022臺北國際烘焙暨設備展-米糧烘焙精品館參展廠商」遴選】,逾期恕不受理。
      2. 信封內裝資料請依上開「應備資料」放入紙本1式7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倘所附文件為影本資料,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或公司大小章,並以長尾夾固定,無需膠裝
(三)本署以書面審查不符資格之廠商,保留篩選廠商之權利,符合資格之廠商始得參加甄選會議;申請資料缺件者將通知補正,通知後3日內未補正者,視為資格不符。
  • 遴選會議:由本署邀集專家代表擔任遴選委員,依參選廠商書面資料及產品實體進行遴選,必要時得請廠商現場簡報,說明如下:
  • 遴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 遴選標準:依據遴選原則及配分進行。
  • 參加遴選業者應於指定時限內參展商品(含商品化流通完整包裝產品1份、裸露展示作品1份、提供遴選委員品評試吃產品5份,計7份)郵寄或親送至農糧署臺北辦公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5樓)糧食產業組林昭吟小姐收,以供評審。
  • 遴選結果:遴選結果將正式發函通知。
  • 參展配合事項:
  • 遴選繳交資料均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 參展遴選產品於遴選完畢後不再各自寄回,倘各廠商欲取回遴選參展產品,請廠商於通知時限內至本署臺北辦公區領回。
  • 參展廠商若於110年6月至111年3月間推出上市新品,將有機會刊登於「2022臺北國際烘焙暨設備展」年度新品型錄,提供現場專業買主採購參考。
  • 報名參展產品與實際展出產品須一致,不得展售其他未經申請或與展售主題(國產米糧烘焙精品)無關之產品,經發現者應立即將非經審查之產品下架,或請立即撤展,由備取廠商遞補。
  • 本署得運用參選廠商繳交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
  • 已於公協會館、縣市政府或個別廠商區報名參展之廠商,仍可參加本署「米糧烘焙精品館」參展廠商遴選,惟館內不得重複設攤,且以一攤位一廠商為限。
  • 參展廠商於展會現場須開立統一發票(手開發票、收銀機皆可)。
  • 參展廠商應配合出席展覽前後各項必要行前會議及媒體宣傳推廣活動等,並備足展售產品;
  • 參展廠商於展覽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如未依本署規定時間進退場,除取消當年參展資格,次兩年將不受理本署相關展銷會遴選報名外,本署將有權追回場地租金每展位為51,450元。
  • 參展廠商應於展後確實接受本署調查回報媒體及買主接洽、接單效益等資訊,供本署進行展出效益評估。
  • 本署得視實際報名及申請狀況調整參展報名遴選截止日期及入選展位總數,並保有參展廠商替換及候補廠商選擇權,參展廠商不得有異議。
  • 凡參與本甄選者,視同同意本遴選辦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本署得隨時修訂之。
  • 展覽活動聯絡人:本署糧食產業組林昭吟視察(聯絡資訊:地址1005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5樓、電話(02)2393-7231#546、電子郵件信箱beauty929@mail.af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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